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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彙、短語和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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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Ratable(按比例的)- 依照比例的。

Range(城鎮排列)- 南北向平行排列的一列鎮區,位於主子午線的東面或西面。

Ratification(批准)- 採用或批准之前未授權的法案。

Real Property(固定地產)- 不可移動的財產,比如土地、建築、裝修、附屬設施和空間。

Rebuttable Presumption(可駁回的推定)- 根據證據可能是矛盾的、非結論性的推定

Rescission(廢止)- 取消或廢除文件效用的行為。

Reconveyance(歸還文件)- 取消信託契據留置權並將用以抵押信託人信託契據的地產產權歸還的文件。

Record(備案)- 加入進縣記錄員的公共記錄中;可以對產權需求或房產權益提出結構性公告的公共記錄系統。

Recording(備案)- 將文件歸檔交給縣記錄員辦公室記錄用的行為。

Redemption(贖回)- 在法律程序內買回先前出售的財產。

Redemption Right(贖回權)- 債務人重新獲得正式屬其擁有但通過司法程序被出售以履行償債義務的權利。

Reformation Action(改進行為)- 為糾正文件內的錯誤而採取的行動。

Reinstatement(復原)- 恢復被罰沒前的狀態。

Release(豁免文件)- 取消抵押留置權、司法判決及包工留置權的文件;解除他人義務的文件。

Release Clause(豁免條款)- 按揭或信託契據中解除部分財產留置權的條款。

Reliction(水位消退)- 水從乾涸地段通常水位標誌處逐漸退卻。

Remainder(余留地產)- 在之前的地產終結後生效的未來而非目前所屬的地產,

Remainderman(余留地產權利人)- 擁有餘留地產的人。

Remittitur(移交)- 受理法院指示下級法院處理提交事務的指示。

Replevin(發還)- 恢復個人財產的一種行為。

Request for Notice(通知請求)- 任何人要求提供信託契據或受托人出售計劃情況下違約通知記錄的書面通知記錄;任何人要求提供判決的抵押拍賣執行計劃通知的請求記錄;任何人要求提供行動通知的申請遺囑檢驗請求 。

Request for Reconveyance(歸還請求)- 根據信託契據由受益人寫給受托人的書面指示,承認被擔保義務已經履行,指示受托人免除信託契據留置權並歸還信託契據下抵押的財產。

Reservation(保留權益)- 轉讓人具有的權利或利益。

Residuary Clause(剩餘條款)- 遺囑中的統括條款,指示對任何未作特別遺贈的財產進行分配。

Residue(剩餘)- 死者房產中清償債務、稅收和特別遺贈分配後余留的部分。

Restraint on Transfer(轉讓限制)- 業主轉讓產權權利的限制。

Restrictions(限制)- 對契約或聲明中有關地產使用內容的限令或禁止。

Resulting Trust(推定信託)- 法律中隱含的防止不公的信託。

Revenue Stamps(印花稅票)- 貼附在文件山,證明稅費已付的票證。

Reversion(回收地產)- 當前歸屬轉讓人或轉讓人繼承人的未來地產,其佔有權被延期。

Rider(附文)- 某個部分的補充;附加;文件背書。

Right of Survivorship(生者享有權)- 繼承死者利益的權利。

Right of Way(通行權)- 可以經過或穿過土地的權利。

Riparian(河邊的)- 屬於河岸或水流的

Riparian Rights(河岸權)- 業主對其地界邊緣的水權。

Rood of Land(十字地塊)- 一英畝正方形土地的四分之一,或者是1210平方碼。

Rule Against Perpetuities - 在習慣法中,法理規定地產或個人財產的利益只有在有歸屬的情況下才有效,對所有情況而言,在該利益產生後其歸屬人的認定不應超過21歲。加州對此規則進行了修改並採用了該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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