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cago Title Insurance Company

產權保險成功案例


缺乏財產獲取— George 和 Kathy 的傳奇

George夫婦於1975年,在加利福尼亞縣北部的農村,以70,000美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小型莊園。順帶的,他們獲得了業主產權保險保單。

進出被保財產的唯一路徑是一條古老的泥路,該路穿過鄰居土地並與州高速公路相連。保戶購買其財產時進行了產權調查,調查顯示沒有地役權許可記錄或其他公開記錄中的文件賦予他們使用這條路的權力。該路使用了許多年,鄰近地區的大部分人總是認為這條路是通往鄰居土地的通道。購買的產權保險保單包含了現標準規定,確保保戶免於因缺乏對財產進出的權力而帶來的損失。

在1990年,鄰居的財產被Out Of State 投資公司獲得,而該公司是一家正準備執行200至300住房分割建築計劃的外國公司。當確定保戶所使用的泥路正從他們的土地分割目標中間穿過時,該公司從社團之外僱用了一家大型的法律公司來提起訴訟,以阻止他們繼續使用這條路。

當保戶得到訴訟時,他們正碰到經濟難題。他們試圖賣掉自己的莊園,以為他們懸而未決的離婚問題定案。他們需要進出的權力以便能夠賣出自己的莊園,但他們不能負擔為高費用的產權行為提起訴訟的決定性費用,他們的對手是法律公司所代表的富豪公司,而該法律公司是以「銷毀一切」的訟訴戰略而聞名的。即使他們能夠負擔代理人的費用,但他們沒有經驗或信息來使他們的代理人有高度專業化的知識,而這些知識在對訴訟中呈現出來的複雜的產權問題提出有效訴訟時是必需的。

當保戶向Out of State公司訴訟中的產權承保人提出建議時,承保人邀請了富有經驗並且極富能力的地產代理來代表他們。利用其專門的技術和出眾的資源,該公司研究了直到19世紀中葉的保戶財產和周圍財產的歷史。利用舊的地圖和記錄,能夠結論性的證明保戶所使用的路在19世紀後是供沉重的馬車行進的路,根據當時模糊的州法律(在19世紀90年代廢除)將該路建設成為縣路。基於這些來看,保戶可以得到一個即決裁判,那就是該路可以結論性的確定為縣路,因此,保戶擁有法律權利並利用它出入他們的財產。

通過成功利用即決裁判程序,保人避免了一個長期的透露過程,消除了審判的必要性並解決了也許能夠長達數年,至少接管後需要六個月的訴訟。保戶能夠出售他們的莊園,為離婚定案並繼續生活下去。Out of State公司,曾經拒絕承認保戶對路的私有權,不得不改變計劃將其視為土地分割目標的一部分來容納它。